敦煌書局電子商務條款


一、經營者資訊

敦煌書局相關電子商務服務,由敦煌書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提供,其負責人為陳文良先生,地址:臺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1段207號,電話:02-8792-5024,電子郵件信箱:service@cavesbooks.com.tw


二、條款解釋原則

本電子商務條款如有疑義時,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。


三、商品資訊

商品交易頁面呈現之商品名稱、價格、內容、規格、型號及其他相關資訊,為契約之一部分。如屬原廠生產製造時即已決定之資訊,例如:內容、規格、型號等,如商品交易頁面資訊與原廠所提供之資訊不符者,以原廠資訊為準。


四、交易確認機制

本公司於消費者送出訂單前,將提供消費者有關商品之種類、數量、價格及其他重要事項之確認機制,請務必確認後再行送出訂單,本公司將於收悉訂單後寄送交易確認之通知。交易成立後,雙方均應確實履行契約。
本公司透過電子商務提供之商品,部分需向國內外出版社或經銷商訂購,本公司將於訂單成立後進行訂購,該等商品訂購作業時間將於消費者確認訂購前顯示於確認頁面,請您在了解該等商品所需作業時間符合您的需求後再行訂購。
附屬行銷商品,如:滿額送紅利、加購商品、贈品等,隨最後一批訂單出貨或撥付至您的帳戶。


五、運費

商品之運費由消費者依據本公司所定運費負擔,運費金額將呈現於訂購確認頁面。本公司得訂定滿一定金額免運之門檻。 若您的訂單中包含非現貨(即需向國內或國外出版社或經銷商訂購)商品,原則將於全部商品集貨後一次送達給您。您可以在會員中心選擇將現貨商品另行獨立出貨,如有因此增加之運費,由您自行負擔。您亦可以選擇將非現貨商品與現貨商品分別獨立下單。


六、付款

本公司電子商務服務提供多元付款方式,包括:ATM、信用卡、貨到付款及電子支付等。貨到付款之訂單,若您選擇部分現貨商品獨立出貨,本公司將於訂單成立時向您收取該筆訂單之全部金額。


七、退貨處理

消費者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,享有貨到後7日猶豫期間內無條件解約退貨的權利,您可以選擇全部或部分商品退貨。惟依該條但書,下列合理例外情形,不適用前述解除權:

  1.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
  2.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  3.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  4.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  5.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  6.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
  7.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。

本公司提供之商品或服務,若屬前述依您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、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、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(若您於貨到後拆封)、數位內容或線上服務等,您了解並同意該等商品或服務不適用7天猶豫期間之規定,並於訂購前謹慎決定。


八、退款

如您有退款需求,若為信用卡或其他電子支付,將以刷退至您的信用卡或電子支付帳戶為原則;若為ATM、貨到付款或其他非信用卡或電子支付方式,為快速處理您的退款,將以購物金的方式先行退款至您的敦煌會員帳戶,您可以隨時透過會員中心申請將購物金(須全額一次提領,不得分次提領)匯款至您國內銀行帳戶,匯款手續費由您自行負擔。


您認知並了解本公司處理您的退款需要作業時間,原則上:

原付款方式 退貨作業時間 退款方式
信用卡刷卡 退貨包裹收件並驗退成功後,
約7~14工作天完成退款作業。
完成退刷後銀行間的作業處理約需7~14工作天,也因個人信用卡的結帳週期不同而影響退刷款項完成時間(可能會列在下期的帳單上)關於「店家已刷退後的作業時間」,可洽您的信用卡發卡銀行。
ATM/貨到付款 完成商品驗收的退貨退款,將暫存在您的個人帳中,若您需要立即購物,則款項可直接抵扣。
若暫時沒有購書需求,則請您填寫銀行/郵局帳户資料,我們將會於7~14工作天內,依您填寫的指定帳戶完成餘額轉帳。

九、條款生效及變更

本電子商務條款為敦煌會員服務條款之一部分,您於使用電子商務時,須同意遵守本電子商務條款。若您不同意該等變更或修改,請勿使用本公司所提供之電子商務服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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